• 索 引 号:LY07100-1500-2021-00003
  • 备注/文号:漳政地〔2021〕38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03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通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通告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08-24 17:18

  为实施漳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已于2020年4月13日发布漳平市城东片区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高水高排)工程项目和漳平市城西片区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高水高排)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通告,通告时间为2020年4月13日至5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征地启动通告补充通告,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漳平市城东片区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高水高排)工程建设项目,拟征地面积:11.2458公顷。征地范围:东至山地、西至山地、南至山地、北至山地(具体四至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菁城街道菁东股份经济合作社、菁西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平镇和平村、东坑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2.漳平市城西片区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高水高排)工程建设项目,拟征地面积:8.5726公顷。征地范围:东至山地、西至山地、南至山地、北至山地(具体四至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菁城街道福满股份经济合作社;西园镇丁坂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漳平市城东片区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高水高排)工程建设项目和漳平市城西片区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高水高排)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该项目已于2020年7月25日至2020年9月25日由菁城街道办事处、和平镇人民政府、西园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本通告为漳平市城东片区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高水高排)工程项目和漳平市城西片区湖库水系综合治理(高水高排)工程项目征地启动通告的补充通告,补充通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本通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通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地启动通告补充通告有异议的,或对当时已签订的调查确认表和征地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本通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菁城街道办事处、和平镇人民政府、西园镇人民政府提出。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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