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9-0100-2023-00002
  • 备注/文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9
  • 内容概述: 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领导分工 联系方式
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领导分工 联系方式
来源:漳平市水利局 时间:2023-12-19 17:38

    一、主要职能

   漳平市水利局(以下简称市水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省、龙岩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我市水利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我市水资源规划和国家及省、龙岩市、漳平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城区和乡镇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跨乡镇(街道)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拟订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编制。组织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和监督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城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库、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街道)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 运行管理。

  (八) 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 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 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承担市 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 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 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协助上级水土保持部门 实施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 溉、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 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承担5万 千瓦及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水 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按权限审核或审批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监督管理移民安置工作。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中央和省级水库移 民扶持基金使用管理。

  (十二)负责有关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统一管理。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 督工作,监督执行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 织有关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 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 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 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 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 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依法负责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 水电站、江河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设置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三)水旱灾害防御与水资源河湖管理股

  (四)工程建设管理与质安股

  三、领导分工

  麻启紧: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许远山: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人事、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机关效能、信息、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局工会,分管联乡挂村帮户的扶贫、青年团、妇联、老干部、卫生健康等工作。

  陈耀星: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含规范性文件审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营商环境);水利(水库)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库调度、水利稽察、农村水利、农村饮水安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技术把关;招投标工作、水利信用体系建设(含农民工工资拖欠清理);水利改革(产权制度和农村水价)、水利风景区建设;分管领域项目资金使用与绩效管理。

  赖秋来: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水利项目规划、计划及重大水利项目实施、国土空间及河道岸线规划、财务、统计、审计工作、水利项目资金使用与绩效管理、防洪工程建设管理、项目落地攻坚战役(局经济目标管理考评)、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农村水电建设与管理工作;

  陈金锋:党组成员、水土保持中心主任,负责河湖管理、河长制工作;局党支部工作;水土保持及监督工作;信访、12345平台、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电信诈骗等);依法治市(含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水行政执法;水利科技及创新工作;分管领域项目资金使用与绩效管理。

  叶盛寿:三级调研员,协助做好水利重点工作。

  郑清芳:三级主任科员,分管食品安全(餐桌污染治理)工作;协助分管本局经济目标工作考评(含招商、开竣工、项目策划等)工作;协助分管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城市、农村品质提升)工作、协助协调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

  巫秋善:市移民发展中心主任、一级主任科员,负责移民发展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郑唐建:大坂水库事务中心主任,负责大坂水库事务中心工作;协助分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及临时性的其他事务工作。

  四、联系方式

  漳平市水利局地址:漳平市东山路16号

  电话:0597-7532468

  传真:0597-7522436

  邮编:364400

  五、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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